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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印发《横琴新区企业上市挂牌专项扶持办法》 企业境内上市最高补贴480万元

近日,横琴新区正式印发《横琴新区企业上市挂牌专项扶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不断完善企业上市扶持政策体系,支持上市挂牌企业落户横琴发展。

根据《办法》,企业上市挂牌是指在横琴新区工商注册、纳税,且统计关系在横琴新区的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发行上市、挂牌。

《办法》提出,企业在境内上市,按照上市流程予以不同阶段的奖励。在完成股份制改造并取得股份公司营业执照的,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奖励。

聘请中介机构进行上市辅导,同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上市发行材料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

在境内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的,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奖励。“也就是说,横琴企业成功在境内上市便可获得330万元奖励,再加上可叠加享受市级奖励150万元,可获得总额为480万元的扶持奖励。”横琴新区金融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记者了解到,此前横琴已出台《横琴新区鼓励和促进企业上市专项扶持办法》等相关政策,此次新修订印发新政,主要变化在于对新三板挂牌企业、进入创新层企业和首次进行H股融资的企业进行扶持。

针对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办法》按照挂牌不同阶段分别予以奖励,成功挂牌将获得总额不超过130万元奖励。其中,新三板企业进入创新层的,还将另外给予最高不超过60万元奖励。在“广东省高成长中小企业板”挂牌且成功融资的企业,按融资金额最高不超过1.5%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50万元。新三板企业赴香港联交所上市,按其首次在H股融资金额的1%,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此外,《办法》还对企业在境外上市的、珠海市外上市公司迁入横琴等情况给予相关奖励。

《办法》还提出,享受该专项扶持政策的上市挂牌企业,可同时叠加享受珠海市有关扶持政策。截至目前,横琴全区共有3家上市企业、8家新三板挂牌企业,均已获得不同程度的扶持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