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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社会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深化 致力国内领先的工程管理创新实践

最新数据显示,横琴新区(自贸片区)商事主体已突破5.8万家,落地项目总投资超过5000亿元。如何加快这些项目建设,一直是横琴发展的重中之重。

允许建设工程分阶段报建施工、搭建“一站式集中审批平台”、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构建信用和诚信监管体系建设、借鉴港澳工程领域先进管理模式……近年来,一系列加快推进项目落地建设的改革创新举措在横琴徐徐铺开,成效初显。

横琴在全国率先启动社会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参照“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指标体系”,秉承轻审批、严监管、重信用、衔接港澳等理念,不断加快推进新区境内外社会投资类项目快速落地并启动建设,致力于国内领先的工程管理创新实践。

轻审批:全过程压缩项目施工报建手续

早在2016年,横琴便对外印发《横琴新区社会投资类建设工程管理模式创新方案》,以施工许可分阶段发放为突破口,从“审批环节”“建设工期”以及“投资成本”三个方面,加快推进新区境内外社会投资类项目快速落地并启动建设。

“施工许可证是项目开工前必须办理的证明。”在横琴有多个在建项目的中冶置业副总经理李义生向记者表示,横琴推行分阶段施工报建模式,将施工流程细分为基坑施工、桩基础施工、主体结构施工三大流程,在不改变原有审核标准的前提下,分阶段发放施工许可证。这意味,企业不必等所有建筑方案设计和技术审查完成后才能开工建设,从而缩短项目建设周期。

李义生告诉记者,其公司开发建设的横琴逸景花园,于2017年7月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目前项目已经封顶并拿到了预售证件。“而位于外地的某同类型项目,早在2016年便签订了土地出让合同,可目前两个项目进度持平。”显然,逸景花园的建设进度正是获益于分阶段报建施工模式。

施工许可证只是建设项目开工诸多审批文件中的最后一项。在此之前,企业项目报建还涉及近20个政府部门、35项审批手续。

为此,横琴率先设置“一站式集中审批平台”,提供从建设工程立项备案、规划许可、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审批、人防设计审批、施工许可、联合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的一站式对接服务,企业对接政府部门的窗口从20个变为1个。

针对审批手续繁多问题,横琴通过合并审批事项、减少前置条件、并联审查、报建清单告知管理等方式,缩短政府审批时间。根据流程再造前后对比,全过程办事手续压缩66%以上(35个减少至12个)。

“近期我们将出台新版改革方案,项目施工许可审批要素将缩减至4个。”横琴新区建设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透露。

严监管:推行信用“红黑名单”管理制度

建筑市场必须放得开而又控得住。围绕质量安全主线,“严监管、重信用”也是社会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创新举措之一。

打开横琴新区建设环保局官网,记者看到多家建筑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因触发红黑名单警戒条款,被列入横琴新区黑名单,并被施以“公示期间不能在横琴及一体化区域承接新业务”的惩戒措施。

横琴在全区推行建筑市场信用“红黑名单”管理制度,通过采集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信息,对守信上榜“红名单”者给予奖励、对失信上榜“黑名单”者予以惩戒。“截至目前,横琴累计公布被纳入‘黑名单’企业19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震慑作用得到充分体现。”横琴新区建设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今年10月,《横琴新区住宅工程质量保险试点方案》正式印发,横琴及一体化区域内可销售给自然人的保障性住宅、商品住宅(含公寓),在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前必须购买工程质量保险,以引入第三方力量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此外,横琴正在建立涵盖核心工程要素的社会信用管理平台,以“备案制+承诺制+诚信监管制”为核心,打造规管范围囊括五方建设主体、法定认可人、工程顾问公司和劳务工人等主体的诚信监管配套体系。

衔接港澳:推动港澳专业人士在横琴从业

在工程建设领域,港澳地区拥有丰富的国际化经验和专业技术资源。改革的创新思路之一,就是要借鉴港澳工程领域先进的管理模式和经验,加速推进粤港澳建筑领域资本、技术、人才自由流动,并逐步覆盖全过程工程咨询领域,为更大范围内复制推广积累经验。

2017年8月,横琴新区管委会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发展局签署合作意向书,推进投资建设领域专业人士执业资格单向认可,打造了以“港澳服务专项”形式推动港澳工程建设领域专业人士准入执业落地的自贸试验区。目前,6个港澳顾问团队的数十名专业人员在十余个横琴的港澳项目从业。

今年9月,我国首家以内地、香港和澳门三地联营形式运营的工程顾问机构——华众联创设计顾问(横琴)有限公司正式入驻横琴,通过整合香港、澳门与上海三地在工程建设等方面的先进理念和经验,逐步探索解决三地在工程建设领域制度差异、标准差异等一系列核心障碍问题。

此外,横琴还探索在工程建设领域试行“港资港模式,澳资澳模式”,通过与港澳两地政府职能部门协调,尝试引入粤港澳三地政府工程主管部门核准的政府认可人士负责制度,并通过建立粤港澳三地政府职能部门的协调机制和市场管理机制,实现粤港澳建设领域专业监管平台互通、监管结果互认、违规执法信息共享等。